工信部 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
为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精神,切实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于2015年2月2日以工信部联节[2015]45号文件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请遵照执行。
通知正文及附件可到工信部网站查询。
附件: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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