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环保协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0/3/10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石化联合会《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围绕推进行业绿色发展这条主线,加强技术交流推广,着力解决行业突出环保问题,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强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既定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夯实推进行业绿色发展的工作基础
1、积极落实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为落实《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围绕《六大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协会配合石化联合会对2018年推进绿色发展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了2019年推进绿色发展总体实施方案,并按照既定目标积极落实、推进各项任务。
2、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完成相关标准的立项准备工作:今年申请工信部行标共有23项获批立项、石化联合会团标共有22项获批立项。继续推进工信部2018-2019年绿色标准专项研究项目:完成石油炼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6项行标的报批工作;联合盛虹石化、华峰集团、鲁西化工等大型企业集团共同推进《精对苯二甲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绿色工厂和水性木器涂料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石化联合会团标编制工作:完成聚氯乙烯、水性木器涂料等七项团标的报批;完成1-4丁二醇等八项产品标准和PTA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技术审查,准备报批。这些标准将成为国家和行业申报绿色制造体系的重要理论支撑。
(二)加强技术交流与推广
为充分展示适用于石化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的技术成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工作。一是组织召开2019年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交流会,围绕难降解污染物削减、循环经济与资源化等议题宣传推广了十多项重点技术,得到了行业、企业的认可。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技术交流会。3月在扬州组织召开了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及废盐处理处置论坛, 9月在江苏盐城举办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处理专题讨论会,对高盐有机废水治理、废盐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进行了研究探讨。
(三)着力解决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1、加快推进化工废盐治理。一是积极推进废物资源化的技术路线和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十三五”水专项项目—“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广”课题,开展企业调研,完成树脂吸附法农药含盐有机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4个技术规范和指南的立项及初稿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其他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染料废水硫酸铵标准已完成意见征集,含盐废水(废盐)焚烧技术规范已完成初稿。二是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承担化工行业废盐管理指南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对煤化工、农药、染料、合成材料等行业开展废盐处置情况调研,将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化工行业废盐管理指南,提出加强化工行业废盐妥善处置的对策建议。三是为鼓励废盐用于烧碱生产,协调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调整,将“废盐用于生产离子膜烧碱”从限制类豁免,目前已发布实施。
2、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物治理。一是完成总理基金项目—VOCs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监管技术体系研究所属专题排放现状评估和强化管控技术实施方案,在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筛选出石化行业VOCs控制可行技术。二是参与石化行业VOCs减排的技术和经济政策研究,配合完成石化行业技术及经济政策调研报告。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行业分级标准制定,并参与审核评估,天津石化、江阴澄星等30余家企业列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豁免名单。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加快推进石油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3、协调推进危险废物科学管理。一是开展石化行业危险废物分级管理研究。广泛开展行业调研,梳理石油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为国家实施危险废物分级管理提供支撑。二是今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始修订,我们广泛征集行业意见,对不合格树脂、煤焦油、废催化剂、干燥废硫酸等作为危废管理的问题,向生态环境部提出了排除或豁免管理的建议,很多意见得到了采纳,为国家实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了支撑。
4、推进行业土壤修复工作。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石油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化工园区和企业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腾退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等方面面临较大的压力,行业对土壤修复在政策、标准、技术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为满足化工行业对土壤修复工作的需求,积极推动全行业土壤修复的发展,协会筹备成立了土壤修复专委会,并在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专委会负责人。
5、继续做好公约履约工作。
一是围绕水俣公约履约开展聚氯乙烯汞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中心开展“中国添汞产品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淘汰战略和行动计划制定”工作,积极推动《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低汞触媒应用示范》项目进展,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履约行动计划。
二是协调推进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氟聚合物企业就PFOA列入POPs公约相关问题作专题研究,起草《关于争取中国在含氟聚合物生产中豁免使用PFOA的报告》并提交生态环境部。多次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有关COP 9谈判对案研究会议,阐述有关豁免理由,维护行业利益。研究《斯德哥尔摩公约增列物质的修正案》、PFHxS公约等文件,根据行业情况提出意见。完成工信部委托项目《我国氟化工及相关产业应对POPs公约增列PFOA对策研究》,为履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推进ODS淘汰、温室气体减排及《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研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并提出暂缓启动法律程序的建议及相关意见。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的调研工作,总结梳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近十年履约经验,提出化工生产行业对构建完善履约体系和加强对受控物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为重新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加入《基加利修正案》做好充分准备。
6、积极推进HFO-1234yf在我国汽车空调领域的应用。为推动HFO-1234yf在国内市场的提前应用,我会组织协调国内外HFO-1234yf生产商筹备成立了“促进环保制冷剂汽车空调应用工作组”。工作组设立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向,有效推进了HFO-1234yf在我国汽车空调领域的加速应用。
7、推进化学品环境管理。一是继续推进新化学物质申报工作:巴斯夫新化学物质申报材料已提交到固废中心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准备回复专家意见;三爱富项目准备开始后期服务工作。二是开展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工作。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对《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广泛征集行业意见,开展名录增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分批增补进入名录。三是开展双酚A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固废中心开展调研,配合完成双酚A环境风险评估,并完成项目结题。
(四)深入开展重大环保政策研究
1、积极参与国家环境政策制修订工作。一是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关于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重大环保政策组织专题研讨,形成建议上报至有关部门,部分重要意见得到重视及采纳。二是组织开展对《工业窑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等环保政策、标准征求意见和研究工作,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和依据,充分反映行业诉求,多项意见得到关注和采纳。
2、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推进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正式发布草甘膦副产工业盐系列产品标准,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装置协同处置废酸及含硫废液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已完成初稿,并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二是继续推进排放标准制定。推进《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完成纯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结题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磷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已正式发布,H酸、汽车轮胎、橡胶助剂三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准备征求意见,聚氯乙烯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今年已正式立项。
(五)积极为行业企业服好务
针对行业内环保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专家资源、技术资源等优势,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1、组织会员单位申报国家专利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我会组织广大会员单位开展了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项目征集工作。经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及网站公示,最终确定推荐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一种酸套用连续化硝化制备2,5-二氯硝基苯的方法”等四项专利为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并上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其中两项已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优秀奖评审。
2、协助贵州磷化解决安全环保问题。按照协会去年工作安排,要提升对副理事长单位的服务力度,提高企业面对当前严峻环保形势的信心和应对能力。3月,由周献慧理事长亲自带队到贵州磷化集团开展现场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贵州磷化急需安全专家指导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们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现场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指导,并形成专题报告。贵州磷化按照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了整改,效果良好。协会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为企业服务的态度得到了贵州磷化的高度好评。
3、为扬子伊士曼解决失活废催化剂无法修复再生的问题。针对扬子伊士曼反映的失活加氢催化剂作为危险废物受到公约管制无法返回美国修复再生的问题,我们组织国内权威机构的专家召开专家会,经反复研究讨论,最终提出了失活加氢催化剂不属于固体废物的结论,为企业解决了困难。
4、对水性树脂污泥进行危废鉴定予以豁免。针对烟台万华、陶氏化学等企业反映的水性树脂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造成处置成本过高的问题,我们开展行业调研,组织企业开展危险特性检测,经环保部权威专家的咨询论证,目前基本上同意在名录中予以豁免。
5、协助首诺公司新上项目获得批复。针对首诺公司反应的新上项目由于涉VOCs无法取得环评审批的问题,我们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VOCs管控政策,从产业政策、产品标准、环保水平等多方面进行论证,目前该项目已获得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复。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组织召开五届五次理事会。3月27日,在盐城组织召开了五届五次理事会。庄相宁秘书长作了五届五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发展会员、调整和增补部分理事和副理事长、协会分支机构设立和撤销等议案。石化联合会周竹叶副会长对环保协会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协会继续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推动行业绿色发展跃上新台阶。
2、重新设置分支机构。今年,我们对下属专委会进行了清理,发现技术装备委员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技术装备专委会的成员大部分都是技术持有单位,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存在比较严重的同业竞争矛盾;专委会的重点和主业不突出,成员涉及的领域较为宽泛,无法实现行业共性问题的聚焦;委员会的成员根据自身技术发展方向也分别参加了协会其他几个专委会的活动,存在交叉和重复现象。因此我们撤销了技术装备专委会,建议原有成员根据自身业务领域参加相应的专委会活动。同时根据当前行业对土壤修复领域的需求,我们联合重点石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筹备成立了土壤修复专委会,旨在促进我国石油化工领域土壤修复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3、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完成2019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完成协会2018年年检工作;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18年度决算申报工作;按照国资委管理局要求,在石化联合会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国资委、联合会等单位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4、加强基础工作。一是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及一批性能不能满足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档案清理、归档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维护协会微信平台、专委会微信群等。三是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五届四次理事会后发展新会员8家。四是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协会与石化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组成联合党支部,按照联合党支部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二、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
尽管协会今年在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整体来看,在创新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尤其是在业务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还待提升。
(二)业务开拓还需进一步提升。
新业务的开拓力度不大,策划能力不够强,特别是如何利用政府的委托职能延伸服务研究得不够,一些长效的、具有影响的业务渠道还急需开拓。
(三)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协会的脱钩改革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将面临更多的市场竞争,但我们目前服务的重点还是政府,面向广大企业、符合市场化方向的服务领域不够,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提出要求,特别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而当前行业面临的安全环保形势日趋严峻,接连发生的四川宜宾“7·12”事故、张家口“11·28”事故、盐城“3·21”事故、三门峡“7·19”重特大事故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对行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使我们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以及生态文明工作的迫切性和长期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020年环保协会将继续以深入推进行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解决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强化技术交流推广,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深入推进行业绿色发展
1、配合石化联合会编制“十四五”绿色发展规划。
配合石化联合会开展行业调研,深入分析制约当前行业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十四五”行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积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绿色发展规划的制定,将行业绿色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到政府部门规划。
2、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标准的编制工作,为国家和行业认定绿色制造名单提供科学依据。按照2018年度计划继续推进相关标准的编制,发布聚氯乙烯、水性木器涂料等十几项绿色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和精对苯二甲酸等关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按照2019年度化工节能与综合利用行业标准计划要求,推进胶粘剂和涂料等行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完成2020年相关标准立项工作。二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绿色制造示范的评价和认定工作。
3、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力度。
为贯彻落实《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各种平台,积极传播石化行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挖掘行业、企业创建绿色体系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积极为企业争取配套奖励政策。
(二)加快解决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1、深入推进废盐治理和综合利用。一是继续推进国家“十三五”水专项—“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广”项目,进行染料和农药行业现场调研,编制完成树脂吸附法农药含盐有机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五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二是继续推进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完成染料副产硫酸铵标准的报批稿;成立编制组,启动氰化氢脱氨副产硫酸铵、三聚氯氰副产氯化钠、氰乙酸副产氯化钠等产品标准和环氧树脂高含盐有机废水处理技术规范;继续推进废盐焚烧法处理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烧碱装置协同处置废盐等示范项目的立项建设。
2、协调解决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问题。一是以生态环境部开展十大行业危险废物调研为契机,重点开展废盐、废酸、废催化剂、废包装物处置情况调研,制定相关管理指南,为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找到出路。二是参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工作,开展废物鉴别,积极争取将行业关注的废物从名录中排除或豁免。三是参与《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制定工作,动员行业力量,对二氯乙烷、增塑剂、异氰酸酯等重点产品开展风险评估,维护行业利益。四是筹备召开化学品环境安全大会。为推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提升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拟与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作筹备召开中国国际化学品环境大会,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学品环境安全大型交流平台。五是跟踪国内外有关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研究进展,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协调政府部门开展政策研究。
3、推进行业土壤修复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土壤修复专委会平台,积极推动石化行业土壤修复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与委员单位的沟通,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场地搬迁、土壤污染防治的解决方案,有效促进石化土壤修复的技术创新、交流与应用,真正实现产学研高度融合。
4、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配合环科院和规划院开展关于石化行业VOCs减排的技术和经济政策研究工作,完成石化行业技术及经济政策调研报告。二是充分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及废气治理技术专委会平台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技术交流,推进行业VCOs治理工作。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炼油与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现有分级指标进行完善优化,对煤制氮肥、塑料制品等未分级的行业提出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建议,为行业积极争取重污染天气限停产豁免。
5、做好公约履约及应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水俣公约履约工作,积极推进全球环境基金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低汞、无汞示范项目和《中国添汞产品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战略和行动计划》项目,配合政府部门制定履约行动计划。二是关注我国PFOA及相关化合物批约履约进程,组织有关企业围绕PFOA氟树脂聚合助剂用途豁免及履约问题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PFHxS公约审查、ODS淘汰与管理、温室气体减排及相关履约工作。
6、继续推进环保制冷剂汽车空调在国内的应用。组织协调国内外HFO-1234yf生产商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国内市场的提前应用。
(三)加强环保技术交流推广
1、组织召开2020年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交流会。
为满足行业对环境保护新技术的迫切需求,组织征集一批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重点支撑技术,筹备召开 2020年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交流会,同时针对行业重点关注的VOCs、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政策宣讲和技术研讨。
2、组织召开专题技术交流会。
针对行业环保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召开危险废物处置、含盐废水处理、土壤修复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技术交流研讨会。
3、持续开展环保诊断和咨询服务工作。
通过调研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行业专家和环保专家为企业开展项目咨询、技术方案评估、技术推介和交流等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
1、对专委会成员进行清理、整合。经过五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协会撤销了原有的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建议原有成员根据自身业务领域参加相应的专委会活动。明年将对精细化工专委会、挥发性有机物及废气治理技术专委会成员进行清理,重新确定组织机构。
2、加强土壤修复专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壤专委会的委员单位档案,利用微信群加强与为委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查询整理土壤修复行业供应商信息,调研土壤修复治理的项目和设备和技术,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储备优秀供应商;分专题组织委员单位成立研究小组,有针对性地推进项目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行业影响力。
(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1、通过公约履约工作加强对外交流。通过积极参与水俣公约、PFOS、PFOA及相关化合物履约、PFHxS公约审查等工作加强对外交流。
2、积极开展化学品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化学品风险控制和当前已发布法规对行业的影响,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合作并开展相应的交流、推广活动。
3、开展环保技术对外交流。针对行业内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技术进行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政策、技术和管理经验。
(六)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协调
1、继续开展有关标准、政策、课题的研究制定工作。完成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完成H酸、汽车轮胎、橡胶助剂、聚氯乙烯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完成磷肥行业、橡胶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装置协同处置废酸及含硫废液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制工作。
2、加强对国家拟新出台政策的关注和研究,及时、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走向,提出行业意见,反映企业诉求。
(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协会2014年被民政部评为4A级社会组织,原计划2019年安排复评。后由于与重点工作时间冲突,改定为明年进行复评。评估工作是协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将高度重视,举全员之力认真对待。
2、筹备换届选举。明年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任职已经到期,按照章程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现阶段协会正处于脱钩阶段,对章程、负责人审批等有很多新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资委和民政部要求按时完成换届筹备工作。
3、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在石化联合会的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完成问题整改,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4、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及时传达国家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和协会工作信息,使沟通更加便捷、畅通。加强人才引进,优化人员结构,形成工作质量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5、加强为会员服务的力度。继续以“服务会员的需求,解决会员的困难”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发挥好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了解会员单位在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等技术或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并为其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