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石油和化工行业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6/2
中石化联质环发〔2017〕49 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已批复试点企业报送实施进度、开展验收工作和补充申报一批试点企业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批复试点企业报送实施进度
已批复的试点企业,结合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实施进度,并报送至我会(盖章表1份纸版材料,电子版1份)。
具备验收条件的试点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验收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由我会统一汇总后报送工信部(盖章申请表和盖章申请报告各4份纸版材料,电子版1份)。
二、申报2017年试点企业
拟申请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的企业,可向我会提出申请,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创建申报表和实施方案,由我会统一汇总后报送工信部(盖章申请表和盖章申请报告各3份纸版材料,电子版1份)。
三、其他事项
相关材料请于6月12日前报送至我会。
联系人:周波,庄相宁
电 话:010-84885227
传 真:010-84885227
邮 箱:hb_cpcif@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化工大厦500室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