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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4/8/13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文件

中石化联质发(2014)70号

 

 

 

关于发布《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低汞触媒在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推广应用,引导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加强低汞触媒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决定对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实施公告管理。为此,组织制定了《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低汞触媒  生产  公告  通知

 

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低汞触媒在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推广应用,引导氯化汞触媒生产企业加强低汞触媒生产、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开展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石化联合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氯碱协会)决定对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实施公告管理。为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汞触媒生产企业是指生产的低汞触媒产品符合HG/T 4192-2011《氯乙烯合成用低汞触媒》相关要求的企业。

第三条 为保证低汞触媒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合格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每半年公告一次,由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全行业监督。

第四条 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共同成立低汞触媒公告工作小组,负责公告受理、审核、公示、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委托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负责低汞触媒质量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报告报送中国石化联合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第七条  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负责定期向环境保护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公告结果及有关情况。

第三章  申请

第八条 提出申请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具有授权的低汞触媒生产技术,且产品符合HG/T 4192-2011相关要求;

(三)产品连续稳定生产一年以上,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三废”排放达标;

(四)企业已建立并实施质量、安全、环保相关管理体系;

(五)企业承诺质量责任。

第九条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如实填写《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公告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通过的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相关证明、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企业直接向氯碱协会报送相关材料。

第四章  审核

第十条 对申请企业的审核分为资料审核、质量评价和专家评审三个部分。

(一)资料审核。氯碱协会受理企业申请后,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存在异议的材料要求企业予以补正,并组织开展对其低汞触媒产品在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应用调查工作。石化联合会会同氯碱协会组织对初审和应用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审查,提出意见。

(二)资料审核合格的企业,委托开展质量评价工作。

(三)低汞触媒公告工作小组收到质量评价报告后,组织专家评审。

第五章  公告

第十一条  通过资料和专家评审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名称、低汞触媒型号、批次及生产日期、主要质量指标(氯化汞含量、氯化汞损失率)、该批次低汞触媒应用企业名称、检测机构名称。

第十二条 在正式公告前,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在其网站上对预公告名单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对经公示提出异议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对低汞触媒合格生产企业每半年公告一次,企业可于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提出申请,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企业还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公告时间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每次公告的有效期为6个月。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通过中国化工报、网站等媒体发布合格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对于在公告有效期内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一是通过网站、报纸、刊物等媒体加以宣传,帮助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了解并选择使用,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优惠鼓励政策。

第十六条 公告有效期内,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将不定期委托或组织对公告的低汞触媒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检,如抽检产品不合格,参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当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在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 对公告有效期内的低汞触媒生产企业,若产品质量发生较大的波动,用户反映强烈,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经调查核实后,石化联合会、氯碱协会将发布公告予以通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石化联合会和氯碱协会负责解释。

 

 

 

 

 

 

 

 

 

 

 

 

 

 

 

 

 

 

 

编号(企业勿填):□□□□□□□□

 

低汞触媒生产企业

公告申请书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填 表 说 明

 

1、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证实性材料,企业应如实填报。

2、基本格式要求:使用标准A4 纸(210mm×297mm),字号不小于5号字。《申请书》和证实性材料统一装订成册,沿长边装订,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统一使用WORD格式,文件名的命名:产品名称及企业简称)。

3、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若需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可增添在规定内容后面。证实性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企 业 声 明

 

 

1、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件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2、本企业承诺对公告的低汞触媒产品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表1

企业简介

包括:企业简介、低汞触媒生产工艺和装置、生产能力、安全、环保设施建设、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储存等情况(可另附页)。


表2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网站域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请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企业职工

人数(人)

 

其中中级

职称(人)

 

其中专高级

职称(人)

 

开始生产低

汞触媒时间

年 月 日

批准单位

 

环评单位

 

低汞触媒生产能力,吨

 

产品型号及氯化汞含量

型号1:          氯化汞含量:      %

型号2:          氯化汞含量:      %

近两年低汞触媒产量和销售量情况

年份

产量,吨

销售量,吨

(前两年)

 

 

(前一年)

 

 

预计本年

 

 

低汞触媒生产技术情况

自主研发        是        否

申请专利        是        否,专利号:                                     

授权生产        是        否,授权企业名称:                                

典型用户信息

用户企业名称

交易总量,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表3

低汞触媒产品实物质量情况

低汞触媒产品实物质量情况

近三年省级及以上

质量监督抽查

有     无

抽查时间:

抽查结果:

近三年是否出现质量、

安全、环保事故及处理结果

 

产品执行标准情况

企业现执行标准

编号:

名称:

产品特点:(主要指标、包装和使用情况等)

 

主要原材料质量保证

(原材料活性炭和氯化汞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供方名称及对原材料质量控制方法及供方质量保证要求)

 

       

表4

证实性材料

材料名称

提交份数

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

3.   税务登记证

4.   通过的环境评价相关证明

5.   通过的安全评价相关证明

6.   商标注册证书

7.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8.   产品质量(认定)认证证书

9.   产品专利证书

1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同生产日期的各一份)

 

1

1

1

1

1

1

1

1

1

1

 

 

注:1、以上证实性材料,如有时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请作出说明。2、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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