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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

日期:2015/7/13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将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 7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jbh@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5610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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