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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告修订《电石行业准入条件》

日期:2014/9/15

工信部公告修订《电石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电石行业发展秩序,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工信部对《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以工信部2014年第8号公告予以公告。本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本准入条件由工信部负责解释,工信部将根据电石行业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进行修订。

公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生产和安全许可、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公告正文可到工信部网站或协会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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