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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晋煤金龙源公司违法被查处 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日期:2013/10/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有群众日前来信反映,安徽省肥西县晋煤金龙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按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已责成安徽省环保厅依法查处。

  肥西县晋煤金龙源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肥西化肥厂,始建于1959年,于2009年10月组建成立安徽晋煤金龙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液氨、6万吨复混肥项目于2012年6月经合肥市环保局审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1000吨/日污水终端处理提升及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于2013年6月经合肥市环保局审批,其中1000吨/日污水终端处理提升改造项目于2013年8月23日投入试生产,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正在建设。

  经检查,这家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年产6万吨合成氨及6万吨复混肥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是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约有600户居民未搬迁;三是西厂界噪声超标。

  安徽省环保厅已向合肥市环保局下达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晋煤金龙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责令这家公司严格落实合肥市环保局《关于安徽晋煤金龙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合成氨及6万吨复混肥项目环境现状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逾期未通过,责令停产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同时,依法对这家公司立案查处。

  安徽省环保厅9月13日组织对这家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总排口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西厂界噪声昼夜超标和居民楼阳台噪声昼夜超标外,公司北门、西门宿舍区氨、硫化氢等大气污染物和甲醇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总排口、派河(这家企业下游)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指标均达标;原西侧宿舍区地下水氟化物达标,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总硬度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硝酸盐、亚硝酸盐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镍、铜、铅均未检出;厂区内土壤监测显示pH、铅、砷、铬、汞、镉未超标。

  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这家公司已于2009年由肥西县委托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管理)积极与新港工业园办事处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企业周边居民的拆迁工作,并于2013年8月2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这家公司对厂区内噪声源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安徽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环境监察局已责成安徽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尽快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责成安徽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这家公司的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责成安徽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开案件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本案纳入环保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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